休閑農莊的概念及基本要求介紹
休閑農莊是鄉村旅游的一種類型是以農民為經營主體,鄉村民俗文化為靈魂,城市居民為目標的一種休閑旅游形式。
基本要求
1 環境景觀與建筑
1.1 占地規模不小于100畝。
1.2 整體規劃布局合理,功能分區明確。
1.3 農莊景觀有較強的休閑主題特色。
1.4 環境與小品景觀分布合理且與環境協調。
1.5 有游客中心且位置合理并提供農莊宣傳品、印刷品。
1.6 安全警告、道路引導標識規范、明顯且數量合理。
1.7 建筑外觀、形式、色彩、材料及空間尺度與周圍環境協調。
特色項目
2.1 項目組織安排合理,休閑特色突出,可參與性項目不低于5 項。
2.2 提供豐富多樣的糧食、水果、蔬菜等農副產品的種植、采摘等休閑體驗。
2.3 有可供參觀的傳統農業、養殖業及高新農業設施設備、工藝技術和成果展示。
2.4 有家禽、水產養殖飼養基地,提供喂養、垂釣等休閑體驗。
2.5 有小面積地塊供游客租種并提供代種代管業務及咨詢、指導。
2.6 有與當地地域人文特色相結合的休閑娛樂項目及供游客自娛自樂的農事、節事類參與性民俗活動。
2.7 有針對不同年齡層次人群的現代體育健身活動項目。
2.8 有文化傳播、知識普及類項目及場所。
2.9有特色的美食或小吃。
住宿餐飲
3.1 客房數不低于20 間。
3.2 達到或高于GB/T 14308—2003一星級標準。
3.3 家具、門窗、墻壁裝飾有主題特色或鄉村特色。
3.4 服務員服飾有主題或地域特色。
4.1 餐廳餐位數不低于50位。
4.2 有傳統民俗節日的特色餐飲,如月餅、年糕、元宵、粽子、臘八粥等。
4.3 使用自產無公害農副產品比例達到80%以上,有典型農家菜、時令菜。
4.4 提供鄉村地域特色菜品,代客加工自采、自釣農副產品。
4.5 餐廳內部裝飾、服務員服飾及餐具有主題或地域特色,與環境協調。
4.6 可提供中小型會議用餐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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